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2002年4月19日,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组建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教育部指导。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办学规模:
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08.8亩。学院现有教职工308人。教师总数194人,其中在编教师179人(高级职称教师71人),外聘教师15人。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办学历史: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6]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批复》(粤府函[2002]146号)精神,2002年4月19日,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它是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法律事务、司法警察、公安保卫。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培养目标:
1.刑事执行(狱政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监狱刑事执行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监狱刑罚执行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2.安全防范技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熟悉我国安全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安全保卫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公、检、法、司、企业事业、文化等单位安全保卫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违法犯罪与事故的预防及处置等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3.法律事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具备法律以及必要的管理、文秘等相关知识及其实践技能,能够胜任企业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以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律师助理等法律职业辅助工作一线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4.司法警务(劳教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行政执行(劳教管理)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具备人民警察基本素养,能够胜任行政执行(劳教管理)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5.刑事执行(心理矫治)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监狱、劳教心理矫治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监狱、劳教心理矫治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6.司法警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司法警务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具备人民警察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能够胜任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7.司法鉴定技术专业:
培养掌握司法鉴定技术的基本理论与技术,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和司法制度,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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