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中考阅卷、登分、核查、成绩合成等工作进展顺利,市招考办定于7月16日上午公布全市中考成绩。
中考成绩查询办法
2021年采用短信推送、网站查询、微信查询、APP查询四种方式向考生发布中考成绩。
(一)7月16日上午10:30起向考生发送成绩短信,请已收到成绩短信的考生避开高峰时段登录系统查询。
(二)7月16日上午11:30起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深圳教育微信公众号、市招考办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查询成绩。
(三)7月17日16:00起考生可以登录“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的中考成绩证书。
成绩证书打印方式
7月17日16:00起,考生可以通过“中考中招管理系统”(www.szzk.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考生使用本人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后(与报名、填报志愿的账号密码相同),点击“打印成绩证书”,即可下载并自行打印。
成绩复核申请办法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17日16:00前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报名点)于7月17日20:00前,上网录入本校考生申请复核的科目信息。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将于7月18日至19日两天,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中考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经复核,成绩确实有误的,我办将于7月19日18:00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若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19日18:00以后通过“深圳招考网”(http://zkb.sz.gov.cn/)查询复核结果。
因体育考试成绩已提前公布并进行了复核,本次申请不含体育学科。
中考成绩评定和呈现的方式
今年,我市中考仍然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阅卷前由专家组研制了详细的评分细则。阅卷团队由市、区教研人员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均经严格培训后上岗。
各学科阅卷均采用“双评制”,若双评的评分差异超过误差范围,则系统将该题发送给第三位老师进行评分,若第三评的评分也超过误差范围,则系统会自动将该题提交给专家小组,由专家集中复评,切实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无异议。评卷过程中还对已阅试卷进行了回评和抽检抽评,确保阅卷教师评分标准统一。
评卷完成后,各科成绩均由电脑系统自动合成,避免了人工计算可能出现的错误。
中考成绩以单科原始分、单科等级和原始总分同时呈现。单科原始分、原始总分均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
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其他等级划定时出现同分情况,以此类推。
原始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合卷)五科原始分及体育学科原始分的50%折算后所得分数相加而成,满分为610分。
市教育局强调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严格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市教育局强调,中考是义务教育初中学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考生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事关学校育人导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探索建立科学全面的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对全体考生的指导服务,共同营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各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学校的升学人数、平均分、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或考生排名次,不得公布各区、各校升入某些高中学校的人数,不得渲染本校的中考成绩和高分考生,不得炒作所谓中考“状元”,不得对外发布或泄露考生姓名、考号、成绩、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不得在校内外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
各学校要自觉维护教育稳定大局,要认真做好中考考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心理疏导,引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成绩。
市教育局将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初中中考宣传开展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2021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7月19日至23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7月24日,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深圳艺术学校、深圳体育运动学校)录取。
7月25日至26日,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中职示范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试点专业)录取。
7月27日至28日,第二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第一批录取专业)录取。
8月20日至28日,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我办将统一进行第二次划线录取。
民办普高补录与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规定,中考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可以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
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申请就读中职学校。
市、区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最终审核,绝大多数考生通过了审核。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已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
原文链接:http://zkb.sz.gov.cn/qt/tzgg/content/post_8977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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